2017-03-2009:33

〔記者項程鎮/台北報導〕司法院研擬縮編終審法院的配套方案中,目前積案如山的終審法院,未來新制實施後,終審法院未結件數,將移撥給台灣高等法院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處理,且由5位法官開合議庭審理。另外,第二審將採「事後審」或「嚴格續審制」,原則上不准當事人提出新事實或新證據,第三審採純粹法律審和許可上訴制,限縮上訴案件到終審法院,同時各審級還會採取強制律師代理或辯護制度,提高訴訟效率。此外,第一審將採計畫審理,嚴格控制案件審理時間,並事先整理案件爭點,讓裁判更有效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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